各位领导:
根据会议安排,下面我就X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作简要汇报,不妥之处,请指正。
一、强化组织领导,构建工作推进体系。
按照省州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县、乡、村三级“河长”为主要内容的“河长制”组织体系,梳理确定了《X县县、乡、村三级责任河长名录》,确定县级河长X名(X名总河长、X名副总河长、X名责任河长),乡级河长X名,村级河长X名,分属X个成员单位和X个行政村,范围覆盖X条河的上下游、左右岸,构成了县乡村的三级河长责任体系。各级“河长”名单均在政府网站公布,实现了县、乡、村三级“河长”全覆盖。同时,设立了县、乡(镇)“河长制”办公室,落实了管理人员。县“河长制”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,具体负责全县“河长制”日常工作。
二、严格落实责任,健全工作推进机制。
先后研究下发了《X县全面推行“河长制”工作方案》《加强全县河道长效管理意见》《X县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,对各级“河长”、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、再明确。“总河长”、“副总河长”领导全县“河长制”工作,分别承担总督导、总调度职责;
县级“河长”指导、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,督导下级“河长”和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;
“河长制”办公室具体负责“河长制”的组织协调、调度督导、检查考核工作;
乡(镇)“河长”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、水污染综合防治、河道巡查保洁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,协调解决实际问题,检查督导下级“河长”履行职责;
相关部门协助“河长”履行指导、协调和监督职能,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。
三、坚持问题导向,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。
根据《防洪法》等有关法规,成立了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积极开展河道清障联合行动,对全县X座涉及河道砂场进行整治,其中,科加二、三、四社砂石料场存在超挖情况,现已责令停业整顿,其余X处砂石料堆放场已划定行洪红线,保证了河道行洪安全;
截至目前,河道垃圾整治工作已累计动用铲车、运输车X车次,组织干部职工及农民工X人次,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,共清理、填埋河道垃圾约X吨,河道环境进一步得到了改善;
另外,对未办理环评报告的巴沟电站、戈迈一级电站及牧场电站已下达整改通知书,现停产整顿;
对X座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水电站已补发取水许可证。同时,对X县星月屠宰场排放污水问题,已责令关停;
青海正旺草源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正在全面升级改造,待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方能运行。
四、加强宣传引导,大力营造工作氛围。
充分利用标语、电视、网络、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高频率、大张旗鼓的宣传“河长制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,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,使河道采砂专项治理等工作深入人心,家户喻晓,为“河长制”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。同时,拟在河段分界处设立河长公示牌X个,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和责任区域,目前,X个河长制公示牌正在加紧制作当中。
下一步,我县将按照“河长制”工作要求,围绕全州实施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,统筹抓好我县境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划,不断健全完善“河长制”管理的体制机制,推进生态和水资源综合治理,强化行政监管执法,确保“河长制”工作取得更好成效。
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,根据工作需要,充实县、乡“河长制”工作办公室人员和经费。建立健全组织体系,大力加强县、乡、村“河长制”建设,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作用,督促“专管员、保洁员、巡查员”三员落实到位。及时出台“河长制”管理实施意见,制定农村河道治水实施方案。二是根据各乡镇实际,依照本辖区内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,形成“一河一策”。尽快完成制作公示牌进行公示,接受群众督促。三是加大污染源治理。着力加大水污染整治力度,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平稳,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。着力加大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,全面落实畜禽禁养区、限养区、可养区规划,严格执行养殖场排放不达标“黑名单”制度。着力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,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加强监测和评估,建立巡查制度。